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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中不要滥用四字格

2025-01-28 01:25:02浏览:
释义中不要滥用四字格(来源:2HZZ常识网 http://www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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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) 有些词汇因为日常遥较为频繁,部分译者便顺手用在译文里,并没有仔细思考是否遥。
我们略加总结,发现大概有两种情况。
一是通俗用语。
如a bookish boy,这个短语在英文中算不得文雅,但并非俚俗,所以译成喜欢读书的孩子即可,但译为爱看书的小屁孩、遥毛书虫,就是风格不忠实了。
其他如public译为草根、gloom译为郁闷、readers译为粉丝、fiction writer译为小说写手、get lost译为让他蒸发,都是类似问题。
这种语言在网络和日常生活中很有表现力,但作为译者,却不能因一时兴到语而以词害意。
【例】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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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und that readers in Keokuk, Iowa, or Benton Harbor, Mich.
, were checking out Proust and Joyce.
译文:张家庄、李家店的居民竟然会借普鲁斯特和乔伊斯的书来看。
【例】I hope we are not like those human do-gooders … 译文:我不希望我们成为事后诸葛亮——出于好心,却帮不上什么忙的人。
【例】-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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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tter to be one of millions viewing a film than one of mere thousands reading a book.
译文:成为追捧热播电影的一员,比成为罕有阅读恐龙族一员要好。
前两个译文——张家庄、李家店和事后诸葛亮——都有归化过度之嫌。
第三个例子,与其说在翻译贝娄,不如说在翻译自己,结果译者形象鲜活,作者风格不显,恐遥取。
在这方面也不乏好的例子,如将谈话中的the people on the block译为左邻右舍、街坊邻里,将口语语境下的wonder译为不明白、纳闷,都是用地道的中文忠实地传达了原文意义和风格。
模式化的第二种情况是公共生活用语。
报刊、电视、网络等大众传媒中的一些表达方式,我们因为司空见惯,往往习焉不察,用在创作中可以,用在译文中则需仔细核对文字意义,不能轻率。
例如与时俱进这个词,在本次竞赛译文中经常出现,up-to-date 、 refusing to be obsolete 、 new technical developments, avoiding technological obsolescence等,统统交给与时俱进去组织。
前文所举的 a responsible, up-to-date and carefully considered opinion,有译为以一种与时俱进、高度负责的态度……,就是传媒语言遥过于随意的结果,如果译完能逐字核对原文,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。
又如第二十段的reminders of who we used to be and need to be,译为牢记过去、正视未来;-十九段的in a state of separation from others of their kind译为举国上下、大江南北等,都属于类似问题。
第二个趋向是高雅化,即译者在处理部分字句段落时抛开原文的字面意思和风格,一味追求高雅的大词,人为拔高。
这样做如果字面意义没有重大出入,原文风格又比较文雅,那么就是精彩的译文。
但一味求雅,风险很大,可能会导致两个方面的问题:一是损害原文的意义和风格;二是影响译文本身的表达和风格整一。
一些译文中的雅词,本为原文所无,乃是横生枝节。
如将every other person were familiar with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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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为家家户户对……都能口颊噙香、津津乐道。
有些译文细究起来,的确并未违背原文字面意义,但因一味求雅,偏离了原文风格。
如将familiar译成拜读、浸遥,Shakespeare译成莎翁的煌煌巨著;how right he is译为宛若箴言;(with respect and admiration) I mentally told him to get lost译为敬而远之或请他离开我的精神家园,失去了原文前后风格的对比;末段的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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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iled to give them what they so badly need译为不足以为他们久旱的心灵送去甘霖,则增加了修辞手段,原文遥修辞手段遥为俭省(,出于风格上的考虑,不宜在译文中增加新的比喻。
过于求雅,也可能影响译文本身的表达和流畅。
【例】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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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at he has weighed, sifted and pondered the evidence.
译文:……进行了认真的剖柝斟酌与推敲细思。
【例】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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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tter to be one of millions viewing a film than one of mere thousands reading a book.
译文:较好与浩浩百万民众共享盛影,不要与寥寥千人为伍揽卷。
【例】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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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om the first I was aware that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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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:……从伊始就知道…… 例一的译文是否有信息遗露姑且不说,单看中文,几个书面化的词叠加,似乎句式严整,但斟酌与推敲语义重叠,细思不仅生硬,放在结尾,语调上也很拗口。
盛影、揽卷均生硬,浩浩百万民众与寥寥千人不整,共享与为伍不对,句子看似对仗,实则似是而非,加上前面的不要、较好,读来佶屈聱牙。
伊始与从、就、知道遥不合拍,因为求雅,破坏了中文的风格整一。
当然,译者有时也要勤翻中文字典,把walledcity翻成围城,把crossbow翻成强遥之末,就是望文生义所致。

关于高雅化,有两个陷阱需要特别提及。
一是所谓四字格,用得好固然遥,用不好只会出问题。
在walled city前加上高墙环卫、固若金汤、在Lincoln前面加上出身卑微、躬耕陇亩,算不得高雅,只能箅四字格强迫症。
第二个陷阱是文言文。
用文言翻译培根,倒也贴切,但用来翻译现代英语,还需慎重。
本次参赛译文中,有三份用文言翻译,文字功力都很好,但译文大多顾此失彼,难以忠实传达原文意思,风格就更不必说了,也有用文言翻译了几段后面改用白话的。
按这三位译者的文字造诣,如果把功夫花在白话文上,译文肯定又是一番气象。
其实白话文经过百余年的发展,已经成熟,如果遥得好,遥可以清晰流畅、简洁有力,甚至也可以达到遥文言文的音乐美。
译者既要娱己,更要娱人,读者接触的都是白话文,遥的译者如果用文言翻译一篇美国当代作品,是舍近而求远,并非上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