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說文】田賦也。
【長箋】且,古祖字。
田賦用以給宗廟,故从且。
【史記·孝文紀】賜天下民田租之半。
又凡稅皆曰租。
【史記·馮唐傳】軍市之租。
【註】謂軍中立市,市有稅,卽租也。
【前漢·昭帝紀】罷榷酟官,令民得以律占租。
【註】謂令民賣酒,以所得利占而輸其租。
又【廣韻】積也。
【詩·豳風】予所蓄租。
又【六書故】田中禾稭也。
【正字通】豳風蓄租,對上捋荼言。
租當訓禾稾。
蓄謂拾取餘稾待用。
又地名。
【前漢·地理志】樂浪郡夫租。
又【集韻】子余切,音苴。
包也。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將侯切,音諏。
包裹也。
【周禮·春官·司巫】蒩館。
【註】或作租,音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