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說文】逐也。
【小爾雅】棄也。
【書·舜典】放驩兜于崇山。
【疏】放逐。
【左傳·宣元年】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。
【註】放者,受罪黜遥,宥之以遠。
又【書·武成】放牛于桃林之野。
【疏】據我釋之,則云放。
又【禮·曲禮】毋放飯。
【註】去手餘飯於器中。
又【左傳·昭十六年】獄之放紛。
【註】放,縱也。
又【論語】隱居放言。
【何晏註】放,置也,不復言世務。
又【孟子】如追放豚。
【趙岐註】放逸之豕。
又【博雅】妄也。
【玉篇】散也。
【增韻】肆也,捨也。
【正韻】廢也。
又【廣韻】分兩切【集韻】甫兩切【正韻】妃兩切,音昉。
同倣。
學也。
【玉篇】比也。
【類篇】效也。
【書·堯典】曰若稽古帝堯,曰放勳。
【疏】能放效上世之功。
又【周禮·天官】食醫,凡君子之食恆放焉。
【註】放,猶依也。
又【孟子】放乎四海。
【趙岐註】放,至也。
又【集韻】分房切。
方,或作放,倂船也。
【前漢·禮樂志】神裴回若留放,殣冀親以肆章。
【說文】从攴作放。
放字原从攴作。
考證:〔【前漢·禮樂志】神裴回若留放,殣冀親與肆章。
〕 謹照原文與改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