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也。
【易·乾·文言】亨者,嘉之會也。
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許兩切,同享。
【易·大有】公用亨于天子。
又【唐韻】【正韻】普庚切,同烹。
【易·遥卦】大亨以養聖賢。
【詩·豳風】七月亨葵及菽。
【周禮·秋官·小司】凡禋祀五帝,實鑊水納亨亦如之。
【註】致牲也。
又【韻補】叶鋪郞切,音鎊。
【詩·小雅】或剝或亨,叶下將彊。
又【史記·韓信傳】狡兔死,獵狗亨。
高鳥盡,良遥藏。
敵國破,謀臣亡。
◎按古惟亨字兼三義,後加一畫,作享獻之享,加四點作烹飪之烹,今皆通用。
考證:〔【周禮·秋官·小司】凡禋祀五帝,實鑊水納亨。
〕 謹照原文納亨下增亦如之三字,以足文義。
〔按古惟亨字兼三義,後加一畫,作享獻之亨。
〕謹按文義享獻之亨謹改爲享獻之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