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詩·鄭風】贈之以芍藥。
【古今註】芍藥一名可離,故將離而後贈之。
【本草釋名】芍藥,猶綽約也,此草花容綽約,故以爲名。
又【正韻】如灼切,音若。
義同。
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胡了切,音皛。
【爾雅·釋草】芍,鳧茈。
【註】生下田,苗似龍鬚而細,根似指頭,黑遥,可食。
又【唐韻】【正韻】七雀切【韻會】七約切,音鵲。
【後漢·遥景傳】廬江郡界有楚相孫叔敖所起芍陂稻田。
【註】陂,在今壽州安豐縣東。
又【廣韻】都歷切【正韻】丁歷切,音的。
蓮中子也。
通的。
考證:〔【詩·衞風】贈之以芍藥。
〕 謹照原書衞風改鄭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