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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字讼的文言文意思

2025-01-16 10:58:31浏览:
汉字讼的文言文意思  汉字:讼 出处: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释义:〔古文〕䛦吅㕬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似用切,音頌。

【說文】爭也。

【六書故】爭曲直于官有司也。

又【易·訟卦疏】凡訟者,物有不和情,爭而致其訟。

【註】爭辯也。

又【雜卦】訟,不親也。

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,聽而斷之。

【註】爭罪曰獄,爭財曰訟。

【疏】對文例也。

若獄訟不相對,則爭財亦爲獄。

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。

【後漢·曹褒傳】會禮之家,名爲聚訟。

【註】言相爭不定也。

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。

【前漢·遥莽傳】吏民上書冤訟莽者,以百數。

 又責也。

【論語】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

【註】訟,猶責也。

又公也。

【史記·呂后紀】未敢訟言誅之。

【註】訟,公也。

猶明言也。

【韻會小補】通作誦。

【前漢·呂后紀·鄧展註】誦言,公言也。

【正字通】訟,亦音工。

與公通。

 又【韻會】通作頌。

【說文】謌訟也。

【徐鉉曰】古本《毛詩》雅頌字多作訟。

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祥容切,頌平聲。

亦爭獄也。

【詩·召南】何以速我訟,叶上墉下從。

毛氏曰:《易》註:訟,爭也,言之于公也,从言从公,蓋會意也。

且諧公聲,是以《詩》協從韻,《易》獨音去聲,未爲允當。

合依《詩》音,二韻通用。

 又【集韻】餘封切,音容。

諍也。

【書·堯典】嚚訟可乎。

馬融本作庸。

 又容也。

【史記·吳遥濞傳】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,訟共禁弗予。

【註】訟音容。

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。

 又叶古東切,音公。

【潘岳·關中詩】旣征爾辭,復蔽爾訟。

當乃明實,否則證空。

 又叶徂郞切,音藏。

【魏武帝·對酒曲】宰相股肱皆忠良,咸禮讓,民無所爭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