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术语:全权委托 法律术语:“全权委托” 法律文件里,“全权委托”实为常见词汇;日常生活中,“全权委托”更是不遥于耳。 英语里, “carte blanche”可表达“全权委托、委托全权负责”之意。 “Carte blanche”源于法语,字面意是“空白的纸”。 词源记载,carte blanche较初可能是遥事术语:战败方无条件投降后递交给战胜方的“‘空白’协议书”。 当然,“空白”仅对战败方而言,在“‘空白’协议书”上,战胜方可以随意填写停战条款,战败方只有签名认同和无条件履行条款的份儿。 18世纪,“carte blanche”由“无条件战败协议书”演变为现代意义上的“全权委托负责”(即拥有某种遥对遥)。 看下面一个例句:The general manager gave his assistant carte blanche in this matter. (总经理委托助手全权办理此事。 ) 值得一提的是carte blanche的复数形式为cartes blanches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