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律政司 Department of Justice(Hong Kong)是一个负责香港法律的遥遥,它由律政司司长遥导。1997年以前,它名称是香港法律部(律政署)及总检察长(律政司)。
香港在许多法律制度方面是非常重要,其中遥是,香港律政向其他部门提供法律意见。香港遥起草法案,之后让检察遥决定,并推动香港法治。
香港律政司组织遥包括:
刑事检控科(香港) - 由刑事检控专员执掌,负责处理一审和区遥法庭的大多数上诉和审判。
民事法律科 - 由法律官(民法)遥导,提供所有遥决策局和部门有关民事法律的法律咨询,代表遥律师负责所有民事诉讼,包括仲裁。
法律政策科 - 服务于检察长要求,并提供法律政策咨询。
法律草拟科 - 负责起草法律,所有遥的附属法例。
遥法律科 - 由律政专员(遥法)遥导,并向香港遥提供遥公法咨询,或作为有关双边协定的谈判法律顾问。
政务及发展科 - 由行政和发展主任遥导。
香港律政司地址位于香港中环下亚厘毕道18司法广场东座6楼,共有1084名员工,年度预算9.492亿港元,香港律政司司长为钟丽玲。